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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每周招聘

发布者:实习就业处-温雅 发布时间:2024-06-24 17:53:34 浏览次数:1057次

2024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公告(1910人)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6号),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2024年继续招募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实施“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规模

2024年,全省计划招募191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西宁市195名、海东市205名、海西州190名、海南州240名、海北州200名、黄南州235名、果洛州305名、玉树州340名(具体招募岗位见附件《青海省2024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表》)。

二、招募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招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及修改时间(6月20日-6月25日)。报考人员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按照提示要求完成报名。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生源地报名。

网上资格审查(6月20日-6月26日)。各市(州)按照就近就地招募的原则,对报考人员户籍地、所学专业等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信息不完整、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州)要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及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考困难毕业生招募岗位人员,笔试结束要现场审核相关材料。

(二)笔试工作(7月6日)。笔试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命题、试卷保管、组织考试、阅卷等事务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实施,笔试考场按属地设置原则进行统一时间会试,考务工作、笔试成绩公示由各市(州)负责。

笔试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

三、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支一扶”计划各项管理规定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分配和基层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完成服务任务。

3.尊重当地风俗和生活习惯。

4.因身体健康、就业、升学等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服务单位和服务地人社部门,并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

5.服务期间,享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社保补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交通补贴、服务满半年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费。

6.期满后自主择业。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职位(岗位),考研加分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四、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基本要求和权利义务,做好到基层服务的思想准备,加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提升期满后市场化就业能力。

(二)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相关工作要求,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完成招募各项环节。

(三)招募工作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

青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0971-8258105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5132943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8175107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8248659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6150751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5507185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722585

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235900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481565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1870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0-8643779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4-8513856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7-8224877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3-8726021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5-8386100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32073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124人)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夯实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目前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124人,具体招聘人数及专业等要求见《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1.专业技术类岗位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4人。

2.生产操作类岗位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49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71人。

(二)相关要求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录用人员需到长春卷烟厂生产一线岗位锻炼1年,锻炼期满,经考核合格,调往应聘部门工作;若考核不合格,该员工应服从长春卷烟厂安排的其他适当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专业及学历相关要求,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国外高校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毕业的留学生,符合招聘专业及学历相关要求,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需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需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参与邪教组织等不良纪录。

(五)无影响生产设备安全操作的身体功能缺失,无色盲、色弱及职业禁忌症,无传染病、精神性疾病和其他慢性疾病。

(六)应聘人员必须服从企业统一调配工作岗位,并有能力胜任应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第三方专业机构招聘页面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若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计划组织实施招聘时,适度顺延各招聘环节。具体调整情况将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网站或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布通知,整体招聘工作将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3日至6月26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凡认可招聘公告的公平性、公正性,对公告具体内容理解且无任何异议的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不接受或不认可招聘公告要求的人员,谢绝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jlycgy2024.zhaopin.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专业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应聘人员应完整、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4)报名网址(https://jlycgy2024.zhaopin.com)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人员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1.简历筛选、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2.根据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结果,各岗位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笔试人选。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5倍时,将按照最低笔试开考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提交资质存在虚假信息者,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进入笔试环节,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内容: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正反面(若尚未取得以上证件,可提供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人员此项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尚未取得以上证件,可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4)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2)签字照片;

(5)回避原则承诺书(附件3)签字照片。

(三)笔试

1.笔试题类型(闭卷考试)

(1)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食品科学(烟草化学、烟草生物学方向)、烟草科学与工程(烟草化学、生物方向)、材料科学(有机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方向)、轻工技术与工程(发酵工程方向)专业笔试题:行政能力测试及一定比例的专业测试题。

(2)其他专业笔试题:行政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

(1)采取线上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及要求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入选笔试人员。

(2)笔试当天,若通过资格审查人选明确放弃参加笔试或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5倍时,将按照最低笔试开考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作弊行为者,成绩视同零分。

(4)笔试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笔试通过人员。

(四)面试

1.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当天,若面试人选明确放弃参加面试或未按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递补后仍然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时,将按照面试开考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详细地址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入选面试人员。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对应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背景调查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试通过人员。

(五)体检及背景调查

1.体检及背景调查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考试通过人员需要进行体检及背景调查,其结果将作为拟录用的前提条件。

2.体检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时间和详细地址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面试通过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企业报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若通过考试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仅进行一次递补。若递补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将不再补录。

3.背景调查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在个人信用、学历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不予录用。

4.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报到

1.拟录用人员进行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档案、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小2寸红底照片4张;国外留学生必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学生档案、小2寸红底照片4张。

2.拟录用人员报到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报到、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遵守《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严格落实招聘纪实制度,实行“谁招聘、谁纪实”。新录用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跨省或在省内工商系统之间调动,确需办理调动的,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情形的应当回避。

(四)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五)招聘过程不跨岗位补录,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补录。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欺骗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对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参加应聘全过程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应聘人员根据当地、路经地、长春或延吉交通情况,合理安排行程规划,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正常参加应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公告及短信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2533492。

咨询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10人)

一、招聘公告

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公司)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身是2008年6月成立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目前,新疆公司统一负责中国中煤在疆企业安全监管、地方协调、市场营销、区域规划、新能源开发等业务,主营业务覆盖煤炭开采与加工、煤电、煤化工、新能源、煤炭销售和能源综合服务。现有可控煤炭资源储量215亿吨,生产煤矿2座,产能1350万吨/年,分别为哈密大南湖七号煤矿和伊犁皮里青露天煤矿,参股电厂2座,装机容量198万千瓦。所属及管理企业8家,参股企业2家,公司部门(中心)11个。截至2023年底,管理资产174亿元,员工1396人。 

“十四五”和未来一个时期,新疆公司将按照中国中煤在疆投资发展规划,围绕“新疆区域是集团的综合能源战略保障基地”的发展定位,坚持“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落实“1355”发展战略,以“三大产业基地”为重点,坚持“煤电化新”产业全链条发展,加快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协同、耦合驱动、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新型综合能源战略基地。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及项目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专业、学历及人数要求

专业学历人数地点
地质工程、水文地质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2哈密
采矿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1哈密
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大学本科及以上1哈密
矿山通风与安全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1哈密
矿山机电、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2哈密
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3哈密、伊宁、乌鲁木齐



三、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2.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沟通能力。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未择业的高校毕业生。

4.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

四、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讨论决定、公示、录用、体检及入职等程序进行。

五、相关待遇

公司为录用人员提供不低于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酬福利待遇,享受“五险两金一补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享受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劳动保护用品、每年定期健康体检,国家规定假期,享有各种培训机会等。

六、有关声明

1.录用学生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学生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3.录用学生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4.录用学生报到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取消录用资格。

5.被录用大学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经工作实践证明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24: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填写《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打印后本人签字扫描件及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应一并打包上传。

2.本次招聘仅接受发送至指定邮箱内的报名信息。不接受电话、公司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zmxjhr@163.com

招聘工作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91-3744616(工作日9:30-13:00;14:30-18:3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人)

根据工作需要,省法院及直属法院决定招聘一批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沙洋人民法院共计划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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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对于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进入且目前仍在所报考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原有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所在法院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不含)以下(1979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 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 现役军人、在职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6. 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点击上文图片查询职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

所有招聘职位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时至6月26日17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4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6月21日9时至6月26日17时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6月26日17时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通过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时至7月6日9时。

四、笔试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原则上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与基本概念、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其他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参加考试时,请携带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笔试定于2024年7月6日举行。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招聘法院官方网站。

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笔试按百分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法院另行公告。

五、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打字速度及正确率,测试方式为看打。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达到每分钟5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法院另行公告,请考试密切关注招聘法院官方网站。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

六、加分、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

报考人员可按下列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加上相应分数并按规定程序公开,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 烈士的配偶、子女,加3分;

2. 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2分;

3. 脱贫户及其子女加1分。

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该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排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排名在前;若仍无法确定,单独组织一轮职业技能测试。

七、资格复审

依据综合排名顺序,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复审。

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取消录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报考上述职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资格复审公告在招聘法院官方网站上另行发布。

八、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另行公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承诺书。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聘用

若本年度已招聘职位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出现缺额的,招聘法院可选择递补聘用,递补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以报名时条件为准。选择递补聘用的法院,在该缺额人员所在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聘人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递补聘用时提出放弃的,后期不再享有补聘资格。

十二、工资待遇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等级享受相应薪酬待遇。等级级别、晋升方式、职数比例、晋升资格、审批权限、薪酬组成及发放标准等内容,按照《湖北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级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

十三、相关事项提醒

(一)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工作安排,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相关政策,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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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话),自行密切关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未看到有关信息等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五)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024年第二批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0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500人,其中,交警支队270人、巡(特)警支队200人、情报指挥中心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第二批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第二批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1.此次招聘采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在互联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政务公开网页链接: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公安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2.2024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网站:https://hrbfj202402.ibaoming.net/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特殊标准执行;

4.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人员(9区9县);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6.2024年大专及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的书面证明等材料,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7.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且国家认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8.退役军人设置专岗,岗位代码为FJ0209-FJ0212,学历为高中及以上;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身高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第二批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警务辅助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9:00时至6月24日17:00时。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https://hrbfj202402.ibaoming.net/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1.户口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

4.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材料,包括已考取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应届毕业承诺书》(见附件4)签字按手印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7.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届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上交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驾驶证、各类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两天后,在报名网站发布。

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十、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图片3.jpg

备注:1.女性在生理期、怀孕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

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

体能测评不通过或放弃人员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后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注(试用)》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规定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有必要复检的依规复检。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依规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十三、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哈尔滨市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五)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四、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51-87660469。

2.监督电话:0451-87661469。

3.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93。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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