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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招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9-18 23:04:47 浏览次数:467次

2024年9月18日招聘

保定安国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招聘67名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安国市医院、安国市中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聘用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形式进行。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详见《安国市卫生健康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特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6.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安国市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和选聘岗位均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5:8700/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2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2:00。

报名最后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考试。

4.报名咨询电话(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1)安国市医院人事科

电话:3552165转65509;3552464

(2)安国市中医院人事科

电话:3599503;3552485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安国市卫生健康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安国市卫生健康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网页提示状态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2024年9月23日17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agwsj@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10个工作日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形式进行)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报考选聘岗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27日。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占卷面30%,医学基础知识占卷面70%,满分100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谢绝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退场。考生考试结束后可查看成绩。2024年9月29日,登录http://110.249.194.105:8700/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复审时间:10月8日至10月9日,复审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选聘岗位考生须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安国市卫生健康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否则取消后续资格。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具体时间、地点、分组、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2比例的,按1:2设定比例,按分数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考生不足1:2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需回答3道题。面试成绩采用体操式打分法,满分为100分。设7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所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终得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完成后每半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成绩。

综合成绩核算与公布

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选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2024年10月18日当天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http://110.249.194.105:8700/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五)体检

依据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数量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有执业资质者、学历较高者、职称较高者、年龄较小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机构,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或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依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河北省安国市医院公众号和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收到录取通知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招录后未报到致招聘名额不足时,依据考试结果进行补录。

(八)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间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劳动合同签订后报人社局备案,并办理劳动用工和人事代理手续。

2.受聘人员享受应聘单位所在岗位人员同工同酬待遇。

(九)有关说明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卫生健康局派人员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安国市卫生健康局

0312-3538217;3552318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选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衡水市卫生健康委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9月10日之前(含9月10日)有效。

(三)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康泰街588号衡水市中心血站南二楼。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身份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非“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交衡水市户籍证明)。资格审核合格的,填写《衡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衡水卫生健康委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测评

结合报名情况,考试测评拟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同一职位报考人数≦30人的,直接以面试方式测评考核。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同一职位报考人数>30人的,测评考核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者,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60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名。

报名网址:http://106.119.166.66:7500/i-3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9月25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9月25日17:00

具体报名条件和要求请关注: “邢台社招”公众号。

 

 

 

 

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学区合同制教师招聘6人公告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6名(英语教师4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东沽港镇学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3日(含)至2006年9月13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6.安次区现有在编教师和合同制教师。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拟招聘合同制教师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东沽港镇学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步骤实施。(一)发布公告在东沽港镇学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9月13日。(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报名信息真实,任何环节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3倍时,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重新制定岗位招聘人数。1.报名时间:9月18日9:00-9月23日17:00。9月24日12:00后,考生在东沽港镇学区管理办公室公众号相关公告中查询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学区2024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填写报名表,携此表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笔试。(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9月25日 8:50笔试地点: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东沽港小学(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一张卷,答题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3)笔试成绩查询查询时间:9月26日查询方式:东沽港镇学区管理办公室公众号扫码查询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证件,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4)面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9月27日8:00-9:00资格复审地点:东沽港镇东沽港小学1#教学楼三楼活动室。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携带报名表及报名表中复审留存记录里涉及到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面试面试时间:9月27日9:00面试地点:东沽港镇东沽港小学1#教学楼三楼教室(1)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2)面试方法①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课10分钟。②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现场公布。(3)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4)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二代身份证(原件),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考试总成绩的核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核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体检体检名单公布时间:9月27日体检时间:9月28日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在东沽港镇学区管理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五)考察考察人选公布时间:9月29日考察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在东沽港镇学区管理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生需在考察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提交考察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六)公示、聘用考察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东沽港镇学区管理办公室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依据学历情况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间对聘用人员档案进行审查,档案审查合格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进行档案管理;档案审查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坚持同工同酬、科学管理原则,合同制教师的合同及档案管理、岗位管理、工资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事宜按照《廊坊市安次区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教体局纪检监督组将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提醒: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个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2.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咨询电话:0316-2890374

 

 

 

保定市曲阳县森林草原消防大队招聘25名队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25名,补充到曲阳县应急管理局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建立一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以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为主要任务,兼顾洪涝、地质灾害、事故灾难救援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消防队伍有关规定,热爱森林草原消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服从指挥,听从命令,吃苦耐劳,勇于奉献,能胜任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分配;

2、曲阳县户籍,仅限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0周岁(1994年9月18日—2006年9月17日之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8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良行为和嗜好,无纹身。

具备以下条件其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复员军人,退役消防人员、有森林草原防灭火经验者;

2、持有B2及以上类别驾驶执照,并有三年驾龄者;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测绘、体育、会计专业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

2、曾因违反消防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进行,2024年9月12日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曲阳县7天连锁酒店五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5013992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需在(邮箱:bdgy5013992@163.com密码:a1234-4567/)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完整。本人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复员军人持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交考务费100元。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俯卧撑和1500米跑,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标准为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综合分析能力。

考生成绩:综合成绩100分,其中体能占60%,面试占4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政审及体检

政审:依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依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政审要求提供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招聘的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的,与第三方人力公司按规定统一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期满经县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为期四年合同。新招聘人员在第一个合同期内不得再报考其他劳务派遣工作单位。

2、工资待遇:参照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每月1800元,以后按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岗位津贴每月800元,年限工资四个档次,第一档次:任职满七年以上人员年限工资标准600元/月,第二档次:任职满五年未满七年人员年限工资标准400元/月,第三档次:任职满三年未满五年人员年限工资标准200元/月,第四档次:任职未满三年人员不予计算年限工资补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五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统一从工资中扣除。集中免费食宿,统一配发被褥和制式服装(需缴纳被装保证金,履行合同满一年,全额退还保证金,履行合同不满一年离职的,被装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2025届秋季招聘150人启事

一、招收专业:

1.工程技术类: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市政工程、地质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安全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2.职能管理类: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法学、行政管理、物流管理、葡萄牙语、英语、俄语

二、招收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2、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优先;

3、身体健康,勤奋好学,热爱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

4、中共党员、模范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

2、公司执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薪酬水平向一线倾斜;

3、定期体检、工装福利、带薪年假、驻外补贴、人才绿卡补贴、住房补贴、电脑补贴。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塔北路107号

公司网址:hepc.powerchina.cn

招聘邮箱:dianli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以姓名+学校+专业命名)

联系电话:0311-66656069/15831161511联系人:常老师

0311-66656066/18031166510联系人:常老师

 

 

 

 

唐山滦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4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滦州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滦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滦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46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14日至2006年9月14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14日至2006年9月14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14日至2006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技能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4年9月14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自主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自主招聘通过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滦州市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自主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⒈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http://zhaopinrenmin.zxbao.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09:00至9月18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4日09:00至9月18日17:30

⒉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登录http://zhaopinrenmin.zxbao.com.cn考生需填写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使用考生本人的手机号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完成登录。登录后,选择相应报名岗位,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⒊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三)笔试

⒈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⒉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9月20日9:00起登录http://zhaopinrenmin.zxbao.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⒊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将通过“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请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在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资格复审

参加自主招聘的考生,面试前由滦州市人民医院人事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进行监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出具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25日。

资格复审地点:滦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五)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请考生关注“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第二天在“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由滦州市人民医院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审、人事档案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照合格分数线内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再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同类岗位中且符合招聘年龄、学历和执业资格证等要求,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是否递补和调剂,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滦州市人民医院按照政策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给予相应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滦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本次自主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7109349

 

 

 

 

沧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沧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公安辅警56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信息详见《沧州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沧州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2024年及以前退伍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9月23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9月2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11.经市政府同意统一招聘的,现仍在市公安局机关及警种部门工作的辅警。

1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和《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2024年9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2024年9月28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对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紧缺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政审、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2日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打印《笔试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17-207997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请于10月17日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10月20日。

体能测试地点:沧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千童北大道路西42号)。

体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7:30开始入场,迟到者、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体能测试内容

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3.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1)考试凭证入场。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分组查询。考生到达现场后,到公示栏内查看本人分组情况。

(3)注意运动安全。考生应当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并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务必自行开展必要的热身运动。测试过程中,考生如发现异常或不适,应当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确实存在不能继续体能测试的,应当立即停止测试。因身体健康原因在体能测试中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穿运动装、运动鞋。

请于10月21日下午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查询体能测试结果、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体能测试相关事宜请与沧州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317-2170708、0317-2173559。

(四)证件审核

面试前由市公安局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地点

证件审核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证件审核地点:沧州市公安局南门东侧集中办事接待大厅(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1号),联系电话:0317-2170708、0317-2173559。

2.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2)按驻沧部队随军家属条件报考人员需提供随军证明等佐证材料,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沧州辖区常住户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3)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除以上材料外,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沧州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证件审核表》(附件3)并填写一份,准备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表格正面“粘贴照片处”1张、正面空白处1张。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1月1日,打印网址: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总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辅警岗位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本次招聘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保留六个月,期间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按规定进行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查询。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政审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资格复审环节。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确定辅警层级。基本工资待遇与近年来市政府为市公安局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待遇一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九、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1.报名期间,有关事宜请与沧州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317-2170708、0317-2173559、18830163771

2.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电话:0317-3206528。

 

 

 

 

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本次公开招聘参加市人才考评中心2024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设置岗位总计5名,分别为天津市职工宣传教育文化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3名、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岗位(管理九级)2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应当在聘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本次招聘公告于2024年9月11日发布,考生可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或者天津市总工会网站“信息公开”公示栏板块(https://www.ftutj.cn/tjzgh/xxgk/gs/list.shtml)查询具体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以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与缴费: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9:00。缴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9月26日16: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之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不再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具体可电话咨询:022-12333。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改报在线下进行,如出现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考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招考单位将最后改报的结果反馈给考评中心,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工作由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为公共科目,根据职位要求,本次招聘职位均为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公布笔试成绩时为300分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起。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2.成绩公布。2024年12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本次招聘各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80分,低于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二)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招聘单位所需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市总工会具体组织实施。1.时间地点。面试于2024年12月21日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2.面试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题目由招聘单位委托人才考评中心命题,题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面试考官。面试设置1个面试组,共7名考官,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主考官由市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考官由市总工会协调市人才考评中心确定,随机外派考官占比不少于考官总数的5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发布招聘公告网站查询总成绩。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4.成绩合成。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换算成100分制)×50%+综合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50分,总分300分)相加;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一)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时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因拟聘人员取消或放弃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确定递补,则依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报考网站有关通知公告,并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共同营造健康安全考试环境。  八、纪律与监督(一)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三)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九、报考咨询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招聘岗位咨询电话:天津市职工宣传教育文化中心(天津市第一工人文化宫、天津市第二工人文化宫):022-84236290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天津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职工互助保障中心):022-84236254咨询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监督电话:022-63085240特别提示: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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