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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关于对回培希等6名学生做出留级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0-19 12:36:39 浏览次数:284次

各系: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九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连续两次留、降级警示的,将分别做留、降级处理。

经各系统计、教务处审核,回培希等6名学生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连续两个学期获得学分均低于审核学期应修学分70%。经学院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回培希等6名学生给予留级处理,名单见附件

留、降级学生自发文之日起,一周之内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编入下一年级相应的专业、班级。留、降级学生按留、降级后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需修读留、降级后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中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包括原已修读但考核未过的课程和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而未修读的课程)并参加考核,对于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可以免修。留、降级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

各系应做好留、降级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业帮扶工作,帮助留、降级学生增强信心,努力学习。同时各系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学生进行学风和学籍的教育,对放松学习的学生提出警告,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积极认真的投入到各项学习任务中。

特此通知。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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