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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关于对学生范晓政等3人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5-30 11:43:06 浏览次数:634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令)和《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文件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情况,予以退学处理。经教务处、各系对学生学籍状态进行核实,范晓政等3同学存在长期不在校情况。经院务会讨论研究,决定对学范晓政等3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如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本决定书已在华信学院主页通知公告中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15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学生在外地的,申诉书可以以邮寄挂号方式寄出,申诉日期以寄出日的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院长办公室,逾期申诉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1-80659012,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

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2023529

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序号

考生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系所

班级

学籍异动形式

1

17130406150407

417417070305

范晓政

电子信息系

1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班

注销学籍

2

18130722150223

418417260214

张佳庆

电子信息系

19物联网工程(校企合作班)1班

注销学籍

3

18411316152010

418417240122

王路遥

电子信息系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

注销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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