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令)和《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文件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情况,予以退学处理。经教务处、各系对学生学籍状态进行核实,范晓政等3名同学存在长期不在校情况。经院务会讨论研究,决定对学生范晓政等3人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如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本决定书已在华信学院主页通知公告中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15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学生在外地的,申诉书可以以邮寄挂号方式寄出,申诉日期以寄出日的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院长办公室,逾期申诉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1-80659012,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
附件: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2023年5月29日
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序号 | 考生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系所 | 班级 | 学籍异动形式 |
1 | 17130406150407 | 417417070305 | 范晓政 | 男 | 电子信息系 | 1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班 | 注销学籍 |
2 | 18130722150223 | 418417260214 | 张佳庆 | 男 | 电子信息系 | 19物联网工程(校企合作班)1班 | 注销学籍 |
3 | 18411316152010 | 418417240122 | 王路遥 | 男 | 电子信息系 |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 | 注销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