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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1-31 17:14:28 浏览次数:1030次

一、学院简介

一)、学院简介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学院秉持“勤奋、求实、团结、创新”之校训,坚持特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理念和“以人为本、紧贴市场、突出特色、强化就业”的办学思路。学院规划占地135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采用欧式建筑风格,环境优雅,配备国内领先的教学、实验、实训及生活等设施,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涵盖及工、管、文、法、经、医六大学科门类,现有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

二)、师资力量

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始终把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作为学院的战略性、先导性发展工作目标,现有专任教师90%以上拥有博士、硕士学位。学院重视高端人才引进,特聘各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一线教学、科研任务,引领专业发展和建设。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10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90项,获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38项,发表著作199部,学院教学科研实力成绩突出。

三)、实习就业

学院在省内设有30余个专业野外实践基地;与10余家三甲以上医院签署实习协议;校内共设有120余个校内专业实训中心、实验室,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实践平台。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和创新发展,2021-2022年在校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类竞赛奖项150余项,其中斩获全全国性大赛奖30余项。同时学院不遗余力地开展就业指导,加强与企业间的合作,推进订单式培养,与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涉及全院90%的专业需求,实现学生与用人单位无缝衔接。

二、2023招生计划安排

一)、计划安排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并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生源质量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院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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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规则遵照各省级考试院公布的规则执行。

     学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高考加分政策,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对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按英语安排教学。

      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资助政策

学院依据国家政策建有健全的奖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奖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平等机会接受有质量的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一)、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

二)、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退役士兵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六、校园文化生活

七、欢迎广大考生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311-80659066  0311-80659088

咨询QQ:800056195

学院官网:www.sjzueh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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