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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新闻报道工作量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2-01 16:05:46 浏览次数:183次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宣传报道工作的高标准落实,促进我院全面建设新成绩的内外展示,经研究决定,对各二级单位年度新闻

    报道工作实行量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校外媒体宣传

    各二级单位所做工作、或拟写的新闻稿件,被校外媒体报道、采用一次:

    1.平面媒体(含广播、电视):国家级或全国性媒体(如《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计30分,省级计10分,地级计5分,县级计2分;  

    2.权威机构直属网络媒体(指政府机构或政府主办平面媒体下属网站,如《人民日报》主办“人民网”、河北省委主办 “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省教育厅主办的“河北教育网”等)报道按相应平面媒体等级标准减半计分,一般网络媒体(主办方为民间社团组织)计1分;

    3.同一新闻线索被不同媒体报道的,按级别最高的媒体计分,同时每增加一个媒体另加1分。

    校外媒体报道情况由各部门逐月提供,报组宣部核实。

    二、学院网站宣传报道

    1.各二级单位所做工作、或拟写的新闻稿件,被学院主网站报道、采用,每一篇计3分;

    2.各系二级网站每更新一篇计1分;

    3.学院网站报道情况,主网站由组宣部逐月统计,各系二级网站更新情况由网站管理员逐月统计报组宣部核实,组宣部编辑修改来稿不计分。

    三、量化统计结果的使用

    1.量化统计结果每月在中层干部群公布;

    2.年度新闻报道工作量化统计结果列入各二级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评先、评优的考核指标。年终累计量化统计结果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按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教学系和职能部门两类进行总分排名,进入前3名的,同等条件下,单位及负责人在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或在年度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党务工作者时优先考虑。

    3.依据量化统计结果,对年度新闻报道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附件:各二级单位新闻报道工作量化统计月报


中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各二级单位新闻报道工作量化统计月报

采编情况

 

单 位

年      月

得分

报道、采用总

篇数

报道、采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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