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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值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2-01 16:30:18 浏览次数:397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处理各种紧急突发性事件,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院实行院领导带班和行政值班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二条  人员构成:学院值班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具体值班人员由各系辅导员,总务处维修科、供热科、医务室,保卫处,公寓管理处,车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条  时间安排:

辅导员:周六、日早9:00——次日早9:00,周一至周五为17:00---次日早9:00;

总务处水电暖维修:早8:00—次日早8:00;

保卫处:周六、日早8:30—次日早8:30,周一至周五为17:30——次日早8:30;

公寓管理:早8:00——次日早8:00;

车管处:早8:00——次日早8:00。

医务室:早8:00——次日早8:00

第四条  值班表汇总和编制。院长办公室负责值班表的汇总和编制。各值班行政职能部门按照值班周期报电子版值班表到院长办公室综合科汇总。值班周期按学生处值班周期为准。寒暑假期间的值班另行安排。值班表由院长办公室上传至华信学院网站(www.sjzuehx.cn)导航栏下载中心处“学院文件”自行下载,如需打印由文印室打印后由各值班职能部门负责下发。

第三章  值班要求和职责

第五条  值班人员请假: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换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值班时间的,由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提前1个工作日报值班当日带班领导批准。

第六条  值班人员工作守则:带班领导及全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做到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和带班院领导须保证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

第七条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值守”与“应急”,即处理来电、来访等日常工作,巡视校园,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填写《值班日志》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值班任务。

全体值班人员每晚10:00应到值班室集合,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并由带班领导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巡视,包括学生宿舍、教室、学生活动中心、餐厅及计算机机房等。

来电处理:值班人员应准确了解来电人意图,认真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重要通知、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的问讯应尽可能给予答复,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的职能部门。

来访接待:对来访的学生、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仔细了解所反应情况,做好记录。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件,应耐心给予解答;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件,根据自己掌握的准确情况,尽可能给予解答,如确不能解答,当告知来访人应找的相关部门;凡有书面材料的,要及时转交有关院领导或相关部门。

巡视校园:值班人员要随时抽查总监控室并对校园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处理突发事件:如在值班期间出现火情、盗情、疫情和其它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按照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填写《值班日志》: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组长应填写《值班日志》, 有重要事件及时按程序汇报。值班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由本人签名且要求不得代签。值班完毕后,,将《值班日志》和值班电话交接班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

院领导交接班:值班院领导每日应填写值班记录,并做好相关交接班工作。

第八条  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辅导员值班岗位职责:

1.辅导员在值班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视与走访,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或管理工作;

2.巡查学生宿舍内外安全、卫生状况,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解决或呼吁学生所反映的问题或困难;重点检查项目包括旷课、请假学生去向、是否有外来人员留宿的具体情况,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学生宿舍是否存在抽烟、喝酒、赌博等情况。在检查中发现上述各种问题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将检查结果报给宿舍管理员和学生所在系;

3.检查督导学生按时熄灯就寝情况;

4.深入到学生中间,调查了解各班学生干部及党员同学深入学生宿舍工作情况,及时反馈交流相关信息,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预防和处理夜晚学生中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维持秩序或控制事态发展,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

协助宿舍管理员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汇报;

6.检查督导学生晚自习及纪律情况;

7. 负责维持学生实验实习乘车秩序。

二、总务处水电暖维修及医务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保障教学、工作、生活用水、用电、取暖的正常供给;

2.负责水、电、暖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置;

3. 倡导服务承诺,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4. 负责师生员工医疗卫生和急诊服务。

三、保卫处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校内安全巡视检查;

2.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询问、证件查验及登记;

3.负责学生出入校园手续的查验和登记;

4.负责校内突出应急安全事件的处置;

5.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四、公寓管理处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检查督导宿舍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2.负责公寓的卫生、就寝、安全、纪律等工作的检查与管理;

3.负责各公寓门卫值班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公寓楼内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报修工作。

五、车管处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班车运行时刻及路线安排,保证学院正常教学及生活班车运行需求;

2. 负责突发事件,尤其是晚间及节假日全天的公务用车需求;

3.负责协助辅导员维持实验实习学生乘车秩序。

第九条  带班领导岗位职责:带班领导切实发挥领导职责,检查和督促值班人员服从值班安排,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耽误值班。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条  值班人员奖惩。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按照相关规定在年度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奖金福利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凡不按规定到岗或退岗的,学院将通报批评,如因缺岗造成重大事故或耽误重要工作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执行行政问责。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值班费标准。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费用,标准按照《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薪酬管理办法》统一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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