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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分区域秋季学期招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9-27 20:22:16 浏览次数:483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秋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关键期,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高等教育人才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各地人社部门和有关高校,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分区域秋季学期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单位:各地人社部门、河北农业大学等11所高等院校

(名单见活动安排)
服务对象:各级各类用人单位、2025届高校毕业生及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活动时间

2024年9月至11月

四、活动安排

在全省11个设区市范围内,每市依托1所高校(联系方式见附件1)联合当地人社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承办1场区域性大型线下招聘活动,具体时间以承办高校发布招聘公告为准,安排如下:

序号

地市

承办高校

时间(暂定)

1

保定市(含定州市)

河北农业大学

10月24

2

唐山市

唐山师范学院

10月25日

3

石家庄市(含辛集市)

河北地质大学

9月28

4

邢台市

邢台学院

10月下旬

5

张家口市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9月28

6

衡水市

衡水学院

10月下旬

7

邯郸市

邯郸学院

10月26

8

承德市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10月中下旬

9

廊坊市

廊坊师范学院

1013

10

沧州市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9月28

11

秦皇岛市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11月中旬

注:雄安新区将择期举办专场校企对接与招聘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统筹部署。各承办高校和市人社部门要积极争取组织、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部门支持,分工合作、协同联动,多渠道挖掘本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招用工信息,积极稳妥组织各类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活动,提前发布招聘公告和进校政策,做好活动安全、医疗防疫等各项保障服务。各参加高校要以学校为单位将参加招聘会的学生信息提前发给承办高校,并做好有关组织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各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形势教育,深入开展就业咨询辅导,广泛宣传推介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应征入伍毕业生典型事迹,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中小企业、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三)强化精准帮扶。各高校和市人社部门要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结合'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       动关注困难群体毕生就业需求,优先提供指导服务,精准推荐就业岗位,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解决就业招聘中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做好宣传动员。全省高校要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学校官微、班级微信群发布等方式,认真做好专项招聘活动宣传,发动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活动。各承办高校和市人社部门要紧扣“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主题,加强多方宣传联动,开展内容丰富的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参与渠道,扩大招聘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各地各高校和用人单位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开展总结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承办高校和市人社部门要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典型经验、意见建议。每场招聘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英辉0311-66005715

电子邮箱:hbsjiuyechuangye@126.com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群体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薛青青0311-66908236

电子邮箱:zyjsc66@126.com

屏幕截图 2024-09-27 181330.png

附件: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分区域秋季学期招聘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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