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冀教就业〔2020〕2号)文件精神及《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冀地大华信〔2016〕110号),现就“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和“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届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河北省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冀地大华信〔2016〕110号)。
2、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标准依【冀教就业(2020)2号】文件执行。
在满足院级标准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各科总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
(2)大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获得国家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和参加国际组织志愿服务的毕业生优先。
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者,在后期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未达到评选标准情况的,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毕业生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毕业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已经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违约的,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各系提交的所有材料,辅导员和系党总支书记认真审核,如存在材料不真实、不全面等情况的,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
四、评选程序
各系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人数比例进行评定。
1、各专业班级通过qq、微信或者钉钉等进行初评,将结果报所在系审核,系留存好相关评审材料,以便复核使用。
2、系讨论推荐后,通过qq、微信、学院官网等方式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材料需存入系永久性档案,以便备查。
3、学生处审核,通过学院官网、易班平台等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4、学校审核通过,公布2020届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及河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5、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填写《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照片处插入白底免冠一寸照片),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确认表》(见附件2)。
五、评选人数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各系2020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河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毕业生总人数的5%,要求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各系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系别 | 院级 | 省级 |
文法系 | 28 | 14 |
经济系 | 42 | 21 |
会计系 | 57 | 28 |
电子信息系 | 34 | 17 |
资源环境系 | 16 | 8 |
管理系 | 51 | 26 |
护理系 | 32 | 16 |
合计 | 260 | 130 |
注:各系达到评选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时,名额可视情况减少。
六、表彰
被评选上的河北省优秀毕业生,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被评选上的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由学院统一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七、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系于2020年5月26日前将如下材料交至学生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1229302760@qq.com。
1、《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和《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确认表》一式二份(纸制版),系党总支书记填写意见,并加盖系公章。
2、《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和《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确认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纸制及电子版),A4纸打印,系党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系公章。
3、《XX系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和《XX系2020届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名单》一式一份(纸制及电子版),以模版为标准,A4纸打印,系党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系公章。
4、各系河北省优秀毕业生提交事迹材料一份(纸质及电子版,以XX系XX同学事迹材料命名),正文左侧为照片(近景上半身生活照,要求人物清晰、背景怡人,最好使用相机拍摄照片),右侧为基本情况(姓名、专业班级),典型事迹和个人宣言,字数100字左右。各系提交一份优秀毕业生宣言(以XX系毕业生宣言命名),字数200字左右,内容积极向上,有正确的引导方向,为广大同学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A4纸打印,辅导员及系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名,并加盖系公章。
以上材料请在“校园网”或“华信学工”群共享下载,辅导员要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学院及河北省教育厅发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中的学生姓名都将以系上报的电子文本为准,上报后不予更改。
学生处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