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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2-02 08:56:18 浏览次数:204次

各位老师:

根据石科计函〔2023〕48号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立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立项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一)在线申报:项目申请人登录石家庄科技网(http://kjj.sjz.gov.cn)——业务办理——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资助方式”一栏,选择“完全自筹式”)。申请书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

(二)网上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各对应业务科室审核。

(三)评审立项: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完成本科室项目的评审后,市科技局统一编制下达自筹经费项目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计划下达后7日内与市科技局有关业务科室签订任务书。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共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承担“后补助资金”项目、“揭榜挂帅”制项目且项目在正常执行期内的项目组成员,科技领军人物及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有关人员,不受本条款限制。

2.列入各级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人员,在研市级项目(已申请验收、正在验收以及验收后纸质材料未归档项目,均视为“在研项目”)的项目组前3名人员,不能申报本年度科技计划。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申报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5.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诚信记录进行审核,并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

(二)公共卫生与公众健康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见附件《石家庄市科技计划公共卫生与公众健康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账号注册:之前已注册账户的可继续使用,新用户注册的老师请将“姓名、所在系部、手机号、邮箱”信息发送至教发邮箱534072146@qq.com,主题注明“市科技局系统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邮箱返回账号密码。

(二)各领域的项目申报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科技局相对应的业务科室审核。具体领域和市科技局对应科室联系方式为:

1.公共卫生与公众健康(详见附件)、民生领域:

社会发展科 电话:85069286、85068336

2.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传统产业领域:

高新技术科 电话:85089298、85057595

3.农业农村领域:

农村区域科 电话:85671197、85054997

4.软科学领域:

政策法规科 电话:85085849

(三)本批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不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的各类人员变更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及市科技局审核后需退回修改时,系统将自动发送提醒信息至联系人手机,请注意查收。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

附件:石家庄市科技计划公共卫生与公众健康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石家庄市科技计划公共卫生与公众健康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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